问题 | 根据规定父母离婚财产怎么继承? |
释义 | 父母离婚后子女继承财产的规定以及子女不会因父母离婚而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但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父母离婚后,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和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父母离婚财产怎么继承? 父母离婚子女没有权利继承财产,财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会丧失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不会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父母离婚后去世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语 父母离婚后,子女没有权利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办理。父母离婚后,子女不会丧失继承权,除非子女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特定情况。法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有赡养义务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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