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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要怎么填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六项。儿童教育、严重疾病医疗、继续教育租金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年人支出。儿童教育是指受教育的儿童,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额外免税额度,夫妻平均或一方可享受。严重疾病医疗是指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不得超过8万元。继续教育是指从事学位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的工人,按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特殊附加扣除。没有固定收入的工人可以选择父母扣除。租金支出是指没有房屋的群体,可享受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特殊附加扣除,主要区分不同的城市。贷款利息支出,也是固定扣除,总共1000元,夫妻可任意指定一人,也可共同分担。支持老年人支出,独生子女可独自享受2000元的特殊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只能享受1000元,所有子女不得超过2000元。《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收入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3%至45%; (二)经营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5%至35%; (三)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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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