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样品违法所得该没收吗 |
释义 | 购买样品违法所得该没收吗?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根据此规定,在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或者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食品进行抽样时,一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购买样品的规定。本案中,抽样人员未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的做法是不妥的。从常理上讲,笔者认为购买样品和日常生活中去超市购买东西是一个道理,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现场当场付费购买样品,然后将样品带走。而本案中抽样人员让企业去质检机构领取样品费用,这无形中给企业造成一些负担,个别企业因为样品费用太少、路途遥远,领取样品费用不划算,自然就主动放弃领取样品费用。 企业未领取样品费用就等于未获得违法所得吗 答案是否定的。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讲,样品必须购买,抽样样品也就视为销售。当事人是否领取样品费用,是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未领取并不等于样品费用被“剥夺”,当事人依然享受拥有样品费用的权利,当事人也可以随时主张索要样品费用的权利。这表明当事人在法律意义上依法获得了样品费用,即使当事人没有实际领取样品费用,同时也就获得了销售样品的利润,即违法所得。该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 如果执法人员不没收样品的违法所得,从执法案卷卷面上看,则意味着抽样时未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购买样品的规定。这既违反法律的规定,又不符合抽样程序的要求,更有悖于依法行政的理念。样品费用看似很少,但是却不能忽略,它在某种意义上体现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如果忽略了这个小问题,那么这就成为执法办案程序中的一个小失误,很有可能带来执法风险。 一、产品瑕疵怎么赔偿 1、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瑕疵的话,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产品瑕疵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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