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年满16周岁身份证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申领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首次换发20元/张,遗失补领40元/张。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