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明力是怎样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共有几份 这个要看事故中有几个参与者了,要是双方发生事故,那就是3份,事故双方一人一份,交警存档一份。要是三方发生的事故,那就是4份了。总之在事故中有几方发生事故就有几份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 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有:一是,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二是,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三是,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明力是怎样 1、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就是一个证据的效力。因为通事故认定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事故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而交通事故各方对事故损失的赔偿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相应的处罚的确定,都要依据事故责任来确定,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一个相当关键的证据。 2、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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