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维修基金谁来出,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二手房维修基金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维修基金由原房屋所有者支付,用于房屋维修和更新。一般情况下,原屋主在购房时已缴纳维修基金,则房主在房屋转让时应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交给新住户,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如果原屋主缴纳的维修基金不齐全,交易双方可以协商由谁来补缴剩余款项,并需书面约定。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售 法律分析 二手房维修基金通常由原房屋所有者支付,一旦原所有者缴纳了维修基金,房屋在之后的转让过程中,新所有者无需再次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交给房产局,也有房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的。 一、二手房维修基金谁来出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出,并且随着房走的,如果原来的房主在购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的所有权转让之后,原方程应当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给新住户说明,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应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如果原屋主缴纳金不齐全,交易双方可以协商由谁来补缴剩余款项,并要书面约定好。 二、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房子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交给房产局的,但也有由房产开发商或是物业管理公司来代收此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拓展延伸 二手房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个人或房屋购买者个人承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个人购买的房屋,维修资金由业主个人承担;业主个人与他人共同购买的房屋,维修资金由业主个人承担或者由业主个人和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共同承担。共有人未能共同承担维修资金的,业主个人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在共有份额范围内承担维修资金。因此,二手房维修资金由业主个人或房屋购买者个人承担,具体承担方式需根据房屋购买方式和共有情况来确定。 结语 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房屋所有者支付,但也可以由房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房屋维修基金交给房产局,也有房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出,但如果原屋主在购房时已缴纳维修基金,则新住户无需再次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交给房产局,但也有由房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三十一条\t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七条\t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十条\t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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