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在什么以上坡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释义 | 根据《黄河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坡度≥25度、高程≥1500米及林地草地等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开垦、种植农作物。 为了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其中,《黄河保护条例》是重要的法律之一,它规定了许多禁止性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黄河流域内以下地区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1. 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2. 其他各类内陆河流域;3. 坡度≥25度、高程≥1500米及林地草地等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坡度≥25度的陡坡地、高程≥1500米的高山地带以及林地草地等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都被视为黄河保护的重点区域,禁止在这些区域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活动。 这些禁止性规定的目的是什么?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泥沙淤积,维护黄河的生态平衡。同时也是为了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垦国有荒坡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开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