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为了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其中,《黄河保护条例》是重要的法律之一,它规定了许多禁止性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黄河流域内以下地区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1. 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2. 其他各类内陆河流域;3. 坡度≥25度、高程≥1500米及林地草地等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坡度≥25度的陡坡地、高程≥1500米的高山地带以及林地草地等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都被视为黄河保护的重点区域,禁止在这些区域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