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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卫生许可证应该怎么办理?
释义
    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承诺书,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承诺书,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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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