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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给刑事裁定书?
释义
    法律分析:
    出具刑事裁定书的情形有:1、自诉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发现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2、中止审理案件;3、终止审理案件;4、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5、补正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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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