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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首先确定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
    2、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的,发起人应当先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并在成立大会上通过;
    3、发起人认购股份并按章程出资;募集设立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4、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制定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说明书;发行股份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缴纳股份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成立大会,并在成立大会召开前15天通知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
    5、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并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在成立大会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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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