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起诉离婚。离婚上诉流程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一、离婚流程为: 1、审查:对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看身份证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符合等问题。 2、登记: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并缴纳九元作为离婚登记费用,当事人双方填写柳婚声明书,两人在离婚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按手印,随后工作人员打印离婚证。 3、申请:当事人带着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先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证补办申请。婚姻登记处会调出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属实后,婚姻登记处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二、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