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债权债务确认书的一般概念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 (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 (4)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5)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 四、债务转让的条件是哪些?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将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债权债务确认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而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应予以遵守。因此,该欠款确认书是肖某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对肖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欠款人本人书写的,是一种书面凭证,符合证据种类中的物证和书证的表现形态,应以物证和书证使用。 3、满足了证据的外部特征形态,还需满足证据的实质形态,即为“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债权债务确认书是对借款事实的进一步确认,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也是对借款事实予以证明的书面凭证,具有证据上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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