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
释义 | 出租房屋不履行合同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租赁合同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企业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企业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实际造成损失为限度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卖房屋违约怎么处理 买卖房屋违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要看购房合同中有无约定: 1、如果购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守约方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义务。除了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可以主张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或者解除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守约方主张的是定金罚则的,则不能再主张要求支付违约金,二者只能择一选择。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三、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二手房买卖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金罚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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