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退休年龄为男50岁、女45岁。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岁、女45岁。对于提前退休工种,年限不够的可以累计工作年限。退休审批按照养老保险费缴拨渠道实行,出生时间以身份证和档案为准。办理退休需持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需按规定认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法律分析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相关知识】退休审批程序 1、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2、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4、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分为不同情况。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如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和高温工作、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足相应工作年限后,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退休。同时,对于从事过多个提前退休工种的人员,可以将工作年限相加,并按要求工作年限较长的标准执行。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缴拨渠道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需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