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建设供车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首先,应当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主体范围; 2、其次,应当确认工程施工合同后是否有效; 3、最后,请求人民法院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保护。 一、什么是工程合同纠纷争议 工程合同纠纷争议是因工程合同引发的各类纠纷的统称,例如因工程合同的效力、履行等问题引发的各种争议。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根据纠纷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效力纠纷、违约责任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等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常见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