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军队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