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长江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子女迁入所需材料以及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的注意事项。办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办理地点为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长江派出所。 法律分析 1. 原始文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迁入需要结婚证,子女迁入需要出生证及准生证。 3、迁入时还须办理身份证(提供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 4、本人书面申请及物管出具的入住证明。 5、一寸白底照片一人一张。 6、找社区民警申报。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办理地点: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长江派出所。 拓展延伸 根据《贵阳市小河区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规定,贵阳市小河区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人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申请人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人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申请人父母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申请人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9. 申请人子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 申请人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并且与申请事由相符。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或者作出不予迁入的决定。 结语 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原始文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或子女迁入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本人书面申请及物管出具的入住证明、一寸白底照片一人一张,并前往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长江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地点为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长江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