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要租赁许可证吗 |
释义 | 个人房屋租赁是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的,房屋出租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只要出租人拥有所出租房屋的产权就可以随意进行房屋出租,是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的。 (一)租房合同要不要备案 房屋合同要不要备案分以下两种情况 1、经营用房 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的,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当地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发给《房屋租赁证》; 4、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二、房屋出租怎么办理租赁许可证 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后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携带租赁合同、身份证等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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