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安全许可证在哪里办 |
释义 | 食品安全许可证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 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文本、管理人健康证、公司位置平面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让食品卫生许可办理证人员进行审批。一般做出决定后十天左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须知: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人自行打印装订,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附申报资料,按照申请表内容逐一填写。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在进行上市交易之前,其食品生产者是必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证的,有了这项证明才能够进行生产的,不然生产出来就是无证的。食品安全许可证是要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 三、具体流程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 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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