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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脑梗可以享受多久的医疗期
释义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四)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一、辞退满医疗期员工的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
    二、医疗期的待遇
    (一)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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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