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可以买卖和转让吗 |
释义 |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 中央《决定》提出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不过现有的政策对此仍有严格的规定。 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有媒体将此解读为“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对此,安徽省国土厅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对文件的误读,文件原文为“可以流转使用宅基地”,并非“买卖”。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对于存在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一、买卖宅基地方面的房屋,是否连宅基地一起购买?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名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同意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二、宅基地转让效力 宅基地转让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二)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三)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四)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 (五)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签订时应注意: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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