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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至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反诉吗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章,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并未规定刑事被告人,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反诉,故认为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于法无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刑事相关法律虽未明确规定被告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反诉,但从立法本意出发,该反诉应于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旨在程序上方便当事人诉讼,使其免遭讼累,提高诉讼效率,保证正确处理刑事案件,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实体上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利益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故应于受理。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而被告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精神损失能否提起刑事诉讼
    遭受精神损失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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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