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集会罪与妨害集会罪的区别 |
释义 | 聚众闹事和寻衅滋事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性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闹事不构成犯罪,而寻衅滋事罪则涉及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主要考虑行为方式和手段、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时间和地点以及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法是没有聚众闹事罪的,聚众闹事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处理,所以两者之间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聚众闹事不构成独立的罪名,而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认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包括殴打他人、追逐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损毁占用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需要考虑行为方式手段、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时间地点以及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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