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口普查采取按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都必须在当前居住地登记。另外,如果普查对象有两套以上住宅且通常居住:户籍在其中一套住宅的,以该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地,登记为“同一人同一户”,其余住宅登记为空置;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以长期居住的居住地为现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人不在户内”,其余居住地办理空房登记;如果不知道住在哪里更久,将在登记前居住的住所作为现在地来登记。 法律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十二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所以,会要提供工作地址,是为了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