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是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其他类似协议,规定劳动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协议期或者协议终止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与协议另一方从事约定范围的竞争活动。涉及地域限制的竞业限制协议,需满足以下三个要件:1.明确限制区域、范围和期限;2.合理存在竞争关系;3.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建议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在平衡雇主权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明确合同条款、地域限制的具体范围和期限等,避免未来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因充分的,可以双方协商不必履行完整的通知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禁止劳动者在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争中泄露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约定服务期限、竞业限制或者认定其为保密期限,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所在行业的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