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公租房a类怎么申请 |
释义 | 申请公房承租者需提供公房租赁凭证,自有私房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者需提供房屋销售合同或其他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申请租住私房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需提供有关单位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等。 法律分析 1.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2、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等。 拓展延伸 福州公租房A类是指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租金低于市场价的公共租赁住房,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福州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和就业;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人。申请流程包括:1.填写《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住房面积证明等;3.经过初审和复审后,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入选名单;4.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入选,享受公租房住房保障政策。 结语 福州市提供低租金的A类公共租赁住房,适用于低收入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合法稳定的居住和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人。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初审和复审后确定入选名单、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如公房租赁凭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销售合同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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