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无证无牌发生事故,应承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需证明无过错,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无牌驾车上路的处罚,根据车辆类型分析: 1、非机动车无牌照上路,自行车不需悬挂车牌即可上路; 2、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的,处警告或罚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3、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综上所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