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为酒驾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首次被交警处罚后,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之意,有了第一次酒驾受到处罚后不吸取教训,再次酒驾被交警查到的,其处罚力度更严厉,首次酒驾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而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