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家人能否旁听? |
释义 | 在我国起诉离婚时,家人可以去旁听庭审,充当证人的还可以参与庭审。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但缺席可能增加审查难度。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法律分析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旁听吗 1、在我国起诉离婚时,家人可以去旁听庭审,充当证人的还可以参与庭审。去旁听庭审的时候应该注意秩序,不能扰乱庭审进程,也不可以随意发言。如果有扰乱庭审的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结语 在我国起诉离婚时,家人可以去旁听庭审,充当证人的还可以参与庭审。法院要求秩序有序,不得扰乱庭审进程或随意发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时,可以缺席判决。然而,离婚诉讼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纠纷,一方缺席应诉会增加审查难度。若有诉讼代理人,除特殊情况外,仍需出庭或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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