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借款利息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借贷利息的规定,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具体规定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规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具体利率标准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款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一、借款利息的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二、逾期利息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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