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撞倒人无伤亡跑了是交通肇事。撞倒人后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以及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且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肇事。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同样是交通肇事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