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未造成损失是犯罪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放火未造成损失并不一定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所以,放火未造成损失如果是犯罪分子主观停下的,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一、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 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状态,因为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一定有犯罪吗 犯罪未遂有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构成要件有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这三个。(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开始,也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根本标志。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二)犯罪未得逞这是未遂和既遂区别的关键。未得逞,是指没有完全实现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事实。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全实现法定的犯罪事实,属于未遂;如果完全实现了就发展为犯罪既遂。判断既遂属于分则问题,因为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分则条文规定的全部犯罪事实,是在分则条文中具体掌握的问题。在总则部分,从既遂与未遂一般区分的角度讲,可以根据具体犯罪是结果犯、危险犯,还是行为犯来分别把握。(三)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指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意愿而是遭遇客观障碍,被迫停止。这是区别未遂和中止的根本标志。比较常见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有:1.被害人强烈的反抗。2.被当场发现的。3.第三人的阻止,比如,来了警察。4.对于当场发现和误认来人被发现。5.自身能力的不足,包括本人有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缺陷的情况。6.认识错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