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半年以后还能办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半年以后还能办理。补办出生证明手续: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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