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的资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农村房屋买卖村委会书面意见、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等。 一、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二手房过户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如该房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二、城里人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一般情形下,农民是不可以擅自将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并非所有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均被认定为无效,以下农村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 三、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不 可以。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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