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在45天内作出裁决。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最长延长期限为1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5天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时效取决于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通常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济性裁员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时效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些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有更短的通知期限或者无需提前通知的特殊规定。因此,具体的劳动关系解除时效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遵守。建议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避免潜在纠纷。 结语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根据规定,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但复杂案情可延长至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此外,劳动关系解除的时效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避免潜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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