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步骤 |
释义 | 破产程序:债务人申请破产→法院宣告受理→成立清算组→清算报告→破产程序终止。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债务或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有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可进行重整。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破产程序: 1、有限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有限公司破产; 3、法院宣告后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会在宣告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完成清算后,会向法院递交清算报告申请破产程序终结; 5、法院经过审查后破产程序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程序与要点 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程序与要点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公司应在破产前进行充分的财务评估,确保破产申请是必要且可行的选择。其次,公司需要委任一位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事务,并向相关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信息和相关文件。接下来,法院将组织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将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和投票。如果破产申请获得通过,法院将颁布破产判决,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分配。最后,公司将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执行清算和债务偿还程序,以完成破产申请。在整个过程中,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破产申请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宣告、清算和终结等关键步骤。公司应在破产前进行充分的财务评估,并委任破产管理人进行申请。法院将组织债权人会议,审查和投票后颁布破产判决,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分配。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清算和债务偿还程序,确保破产申请的合法有效。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重整,为相关方提供公平公正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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