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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盲人在道路上应如何通行?
释义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盲人由于双眼失明,本身走路存在一定困难,如果无导盲手段在道路行走就更加危险,因此必须加以特别的保护。有的盲人在一定的生活区域内,不用导盲手段就可以行走,主要是凭借平时对生活区域行走的熟悉程度和经验。但是,外部道路情况复杂,盲人通过道路时,就需要配备一种杖杆来探测引路,也就是“盲杖”。配备盲杖的盲人,一方面在行走时能实现便利和安全,另一方面也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员辨认和采取相应的避让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方便盲人出行,除了盲杖以外,还有导盲犬、电子导盲器等其他导盲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还会出现更多先进的导盲手段。因此,只要盲人保证采取或使用一定的导盲方法,法律保障盲人在道路上通行的权益。另外,国家为了给予残疾人以特殊的保护,方便他们的出行,在许多道路两侧建有导盲道,在路口和人行横道旁建有带声音提示的信号灯等等,都是为了方便盲人等有残疾的人员在道路上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特别规定“车辆应当避让盲人”,明确要求在盲人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或者在道路旁行走时,各种车辆必须避让。因为盲人受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行走中主要靠盲杖和自己的听觉来判断,其避让车辆和行走的敏捷程度都比一般人要迟钝,这就需要车辆驾驶人员主动对他们进行安全避让,以保障盲人的出行安全。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通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道路的设置情况也不同,有的城市道路特别是车辆流量和人流量较少的城市郊区道路和乡、村公路等道路,并没有设置交通信号,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在这种道路上,车辆通过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在确保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行。行人也应当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与车辆抢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对于虽然没有交通信号,但有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车辆和行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这里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是指在公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范围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之外的地方,机动车、非机动车因通行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如在农田作业、居民小区、工厂等地发生的事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秩序;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等。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哪些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物件的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物件的损害责任应当由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的行为人承担。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几分罚多少钱?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的,记6分,罚款200。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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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