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登记给子女的三大危害 |
释义 | 一、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三大隐患: 1、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2、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二、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隐患是: 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父母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子女因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子女将房产设置抵押权;子女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子女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目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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