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给父母的房子再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是直系亲属,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 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若满五年可减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