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五保人员中的一类,可以享受五保政策。 实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五保对象的确定: 五保对象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并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一)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二)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四)无劳动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