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违反反腐败法规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利向国家机关、党组织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和其他识别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党组织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接到举报后,应当依照规定予以受理,并认真核查,对查明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和其他识别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