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实行有偿使用是我国新近推行的一项制度。目前,我国城市用水主要可归纳为两类:一是农村自然村的自备井、泵房、小型自来水站等,这些供水设施通常由村集体维护管理,以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用水需求;二是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由政府出资建设、统一运营管理,向城市居民、工商业用户提供大规模供水服务。而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可以更好地促进水资源的协调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有偿使用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首先需要确立收费机制和标准,根据用户所需用水量逐级分档计费。其次,政府需要对供水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在供水质量、用水安全、价格透明等方面合规运营。最后,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滥收费用和价格垄断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三条 城市集中式供水企业在向用户供应水资源时,应当实行按量计费,并合理确定价格标准。水资源收费应当全部用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