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完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
释义 | 不算违约,应当解除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正常情况来讲,用户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双方的借贷关系是不成立的,因此合同也不能生效,且不会收取用户的违约金。另外有一点需要知道,如果用户申请的是房贷,在和房产商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办下来银行贷款,那么开发商是会找用户收取违约金的,但并不是银行收取。 即便是签了合同,也是会出现办不下来贷款的情况。比如说资金方那里审核没有通过,用户不符合放款的要求;还有比如在放贷过程中查出用户存在风险行为等,那么都是会导致办不下来的。签合同并不等于就是百分百会到账。 一、商品房不合格可否要求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主要内同介绍如下: (一)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二)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退房条件包括: 1、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因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一般为延期交付60日)。 6、迟延办证(超过一年未办初始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7、非因双方责任导致贷款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8、解除定金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房贷办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吗? 房贷贷不下来首付是否可以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并且一开始也没有跟开发商约定,首付是无法退还的。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比如资金短缺、五证不全等原因,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因此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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