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欠钱不还,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的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债权人起诉的流程如下: 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债权人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