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权利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请求支付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一次性死亡赔偿费用。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六十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二十年; (2)死亡赔偿金(六十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二十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七十五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