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把户口迁到广州?流程办理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需备资料:1.新接收单位(广州市内非国有企业)需备资料: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调动申请函;(附件一)C.《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需正反面打印)。(附件二)2.档案所在地需备材料:A.人事档案;B.同意调出函;C.单位主管部门鉴定;(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 二、个人需备资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A、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学历学位鉴定需要教育厅办理,农林下路72号) C、未婚人员的未婚证明;已婚人员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员的离婚判决书; D、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E、广州市内落户地址和派出所名称; F、一方失业或待业的,附有关失业或待业证明;一方已属广州户口,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接收单位审核意见并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三、办理流程: 1、我局发干部商调函交由申请人调档,将档案重原档案单位调查,并将《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填好,送交由单位盖章,同时将上述需提供的材料一并提交我局; 2、材料齐全,我局办理报批手续,批准后通知本人缴费和领取《调令》、《广州市入户卡》; 3、本人持厅的批文及《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盖章; 4、持厅的批文、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开出《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 5、回原档案单位办理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的转移; 6、本人把行政工资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人才服务局;持厅的批文、《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已盖章的《入户指标卡》、接收单位证明到落户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入户广州详情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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