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局罚款3万不交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卫生局罚款3万不交会被行政机关加处滞纳金,相关规如下: 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会被行政机关加处滞纳金; 2、仍不缴纳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履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6、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8、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9、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11、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1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3、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