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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上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释义
    首先可采取协商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可以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应助长非法催收手段。如果协商无效,各方都应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司法的权威性、强制性决定了它是最终的救济手段,无论案件的处理是否涉及先刑后民的问题,均建议投资者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如果平台虚设借贷标,实际借款人是平台本身,投资者可以主张P2P平台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使其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使合同撤销权,但约定的利息因合同无效而无法主张;投资者也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径直主张融资者赔偿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P2P平台有可能在投资者与融资者交易的过程中截留借款或还款的资金,投资者可以对平台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主张资金占用费或追究违约责任。
    一、网购遇到消费欺诈怎样维权
    网购遇到消费欺诈可以这样做:
    1、直接与网店协商
    (1)如果网店不搭理、推三阻四不解决,消费者应沉着应对,不应让愤怒和咒骂冲昏了头脑。即使明知与网店无法协商处理问题,也要为了收集维权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而忍气吞声地与其沟通。
    (2)消费者在与网店协商的同时还应注意收集保留以下证据:快递送货单、货到付款的付款单、银行流水、保修卡、发票、网上购物截图等。只要手里有证据,维权索赔就有了保障。
    2、向网购平台投诉维权
    (1)如果发现网店不愿意处理网购问题,果断向网购平台的投诉维权通道进行投诉维权,一般都能解决问题。现在的网购平台大多都承诺“网购先赔”,消费者通常只要及时向网购平台投诉维权,网购平台审核后都会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2)“至于是要求退款退货还是赔偿损失,就看消费者的决定。如果确认经营者欺诈,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网店支付网购费用的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3、向消协、工商投诉维权
    (1)如果无法通过网购平台维权问题未得到解决,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等部门投诉维权。
    (2)在投诉维权时,消费者可以优先到自己所在地的上述部门咨询投诉,然后向网店所在地或网购平台所在地投诉,可以拨打电话也可以上门投诉。
    (3)拨打电话投诉,应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投诉请求及证据,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等。电话投诉后,一般情况下7天内就会有处理结果。
    第四,起诉维权
    如果行使了上述维权方式,仍未见网店道歉或赔偿,消费者应启用诉讼策略。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包括哪些
    1、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2、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3、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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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