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足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招收工作制度。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负有招收公务员、学生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如何取消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本罪客观要件: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由什么构成?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故意,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体侵犯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